美航客机起飞时冲出跑道,无人员伤亡
这种升值是短期的,对出口方面的影响幅度还不是很明显。
记得1993年,我们准备财政体制改革那一年的财政收入是多少呢,4350亿,去年是8.3万亿,今年可能超过10万亿。改革之后的这个体制,到现在稳定了十八年,我觉得是非常不容易。
已经过去的十八年,财政收入制度和支出制度的改革都取得了进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公共财政的框架。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里,对财政改革提出的要求有三点:第一,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实行分税制,用分税制的办法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当时也做了具体的规定。所以当时财政的改革有从财政收入向财政支出的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财政制度,应当相对集中,中央财政掌握的财力要大一些,以便把中央的一部分财力转移给相对比较穷的地方。
财政支出的改革也有方方面面,最主要的财政支出改革主要是这么几个方面,比如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等等。根据公共财政的原理,财政支出大体上要实行均等化,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就要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税负高又不提供公共服务,老百姓当然有意见。
我只知道批地指标不是财政部门确定的,批地收入也不是财政系统征收的,这部分收入也不归财政分配,不进财政预算。听起来很生动、很形象,实际情况恐怕不完全是这样,国家80%左右的财力由地方支配,恐怕不能说中央让地方拆东墙补西墙,更不能说是哭爹喊娘。已经过去的十八年,财政收入制度和支出制度的改革都取得了进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公共财政的框架。从1994年到1998年,当时已经有近5年的时间,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的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甚至说分税制掏空了地方财政。1994年财税改革的四个评价我觉得这个十八年前的财政体制的改革,不管是工商税制的改革也好,分税制的改革也好,应当说是非常非常成功的。
在生产发展、流通扩大、效益提高的基础上,财政把应当收的钱尽量地收进来,这是财政的重要职能。它成功在什么地方呢?第一,工商税制也好,分税制也好,改革以来已经稳定了十八年,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能够这样长期稳定,在我们国家建国以来的历史上,不容易,不简单,难能可贵。这样一种税制,客观上鼓励了小而全的生产方式,不利于专业化生产。个别同志把一些宏观经济中的问题都归罪于分税制,说分税制掏空了地方财政,说房价过高也是分税制改革造成的,是没有根据的。
我记得在1994年以前我们整个的工商税制有30多个税种,太多了,重复征税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简化了一下,简化到18个税种。这个分税制迫使地方政府依仗房地产,分税制阻挠了中央政策的落实。这是一个大问题,应当由有关部门专门来研究。这样一道一道抵扣,不再有重复征收,所有缴纳增值税的产品税负都是17%。
18个税种这里面有主体税种,有一般税种,主体税种就是5个: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政收入由4300多亿的水平,经过十八年的努力达到10万亿。
再简单说一说转移支付制度,这本来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制度。财政改革要继续深化的话,就要做一个战略转移,从1998年开始,财政的改革重点转移到财政支出。
工商税制的改革是国家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我国,国家的税收有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和关税,其中工商税收是主体,当时工商税收占到整个国家财政税收的89.3%,工商税收的改革决定我们国家的宏观税负。这是一个可喜的成绩,这么长的时间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我觉得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非常的好。改革以前实行产品税,任何一个产品,从原材料开始,一直到半成品、产成品,每个出厂环节都要征税,比如烟草。刚才房维中同志讲到一个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和事权的问题,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1993年我们搞改革的时候曾经是一个专题,就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花了很长时间划不清楚,这个题目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也不容易划清楚,能划清多少就划清多少,一步一步来。税法也可以改变,可以调整,这需要经过一个法律修正的程序。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来合理地评价中国历史上这一次财政体制的改革。
财政分配关系变动太多,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制定规划。做财政工作,管收入的,漏勺子打水不行。
全国财政支出中,地方占比大概在80%,去年是82%。第二,财政支出体制的改革还要更重视一些。
定了以后就应作为法律坚决执行,这是不能商量的。如果说支出不合理、结构不合理、分配不合理,监督不够,支出时浪费很多,你有再多的钱也不行。
每次变化,尽管中央政府一片好心,地方政府总觉得是在计算他们。我的理念,中国的税制应当是简税制、宽税基、严征管、重惩罚。所以当时财政的改革有从财政收入向财政支出的转移。至于现行的税负是否高了,这可以研究。
其实,在宏观税负没有提高的情况下,税收连年大幅增长,只能说税务系统工作比以前好了。我听一位地方领导所说,现在的财政中央是喜气洋洋,省里是勉勉强强,地市拆东墙补西墙,县里是哭爹喊娘。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财政制度,应当相对集中,中央财政掌握的财力要大一些,以便把中央的一部分财力转移给相对比较穷的地方。1994年我受中央的指派到了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去工作。
根据公共财政的原理,财政支出大体上要实行均等化,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就要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但这十几年来,税收的征管肯定比以前提高了,不当减免减少了,税务部门的工作应当给予肯定。
80%是不是一定就最合理的呢,也不一定。增值税实行抵扣已征税款的政策,生产的每一道环节都可以按采购原材料、半成品的专用发票,抵扣已征收的税款。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是当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中间的一个部分。所以卷烟这样一个产品,所有构成它的原材料都是征过税的,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有一段时间卷烟这个商品的售价中大概包含了85%的税。
中央财政支出只占了20%。管支出的,大手大脚花钱也不行。
尽管我们不能说现在没有偷漏税了,已经应收尽收了,这方面我们还要努力。现在地方同志说到分税制时,大多数是肯定的,没有从根本上推倒分税制,另起炉灶的意见。
这样一套改革方案从1994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至今已经十八年,有些议论很正常。现行税制还可以进一步精简,税负高不高要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品质联系在一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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